邮件小说>都市青春>名侦探魔王夫夫 > 第三十七章 甜蜜蜜
    他们在镇子上停留了两天,把当地的美食好玩的地方都转悠了一圈,这才意犹未尽的往洛斯城去了,而接下来的路上就没有什么小镇,没有那么多人多的地方,偶尔零星散布着几个小村庄,人烟稀少,一直到到了洛斯城,才开始热闹起来。

    重华不是第一次来洛斯城了,不过如果可以的话,陛下表示,他一点都不想来,最好能够拐带了烈月一起去游山玩水,就是别回来。

    倒不是洛斯城民风不好或者对陛下有什么不尊敬的地方,主要原因吧,就在于烈月的叔叔奔雷,那叫一个儿控啊!

    在奔雷心目中,自己侄子烈月就和他的亲生儿子没什么区别了,他自己不想结婚生孩子,就一心想辅佐烈月,就盼着烈月赶紧找个名当户对、才貌双全和烈月两情相悦的名媛闺秀结婚生子,为他们家传递香火。

    本来这个想法是很美好的啦,眼看烈月越长越大,既长得好看又有本事,绝对是受魔国女性欢迎的大众情人,分分钟可以拐到一个名门淑女回家做老婆,然后生一堆漂亮可爱的小娃娃,让家里人丁兴旺起来。

    可是没想到,这劳什子的魔王突然出现,还莫名其妙的成了烈月的未婚夫——本来奔雷还是很高兴传说中的魔王出现了,可是,要来抢侄子什么的,那他可就不高兴了!

    特喵的,整个魔国是找到名门淑女了吗?非要盯上他的侄子?

    而奔雷眼里,烈月当然是哪哪都好,要知道魔国风气开放,本来也就没什么非得男女成婚,男男、女女都是可以自由结合的,而且孩子也不是问题,在魔国,性别和生孩子没有什么直接联系,毕竟是一个魔力主宰一切的国家,比如说,作为纯血魔族的烈月和重华在一起,不仅不用担心生不了孩子,反而还能生下血统纯正、魔力高强的孩子来!

    所以,倒不是因为孩子的问题奔雷不喜欢烈月和重华在一起。

    他特别不高兴——因为,奔雷的火眼金睛,一下子就发现,当年的重华对烈月可没什么情愫,还很想甩掉烈月,而烈月呢,则逼着重华不许甩掉他。

    这个发现可不得了,完全让护短的奔雷气坏了——本来他就不是很满意重华成为烈月的另一半,再一看重华这么嫌弃烈月,当然就更不高兴了。

    当年,他就使劲想办法想拆散重华和烈月,要不是当年烈月为了面子,死活不肯放重华‘自由’,说不得,重华现在追妻之路可就更加漫长、遥遥无期了。

    可也就因为这个缘故,奔雷自然就更看重华不顺眼了,除了表面上的恭敬,私下里简直就是懒得理会,幸好他是忠诚的,尽管对重华不满,却也忠诚于魔国,而且特别爱护烈月,看在烈月份上,也顶多就是找找重华的不痛快,倒也没做什么过激的事情来。

    当年重华不太在意,相反还很扼腕呢,为什么烈月就那么倔,要是趁势分了那该多好,他当初可是一点都不想娶一个男人当准王妃,哪怕这位准王妃美得可以当魔界第一美人!

    但现在嘛,啪啪啪打脸不要太爽哦,而且还有点心有戚戚焉,越接近洛斯城,重华这心情可就越有点忐忑,他瞅瞅烈月,瞅瞅和光,长吁短叹,心里只有一件事:要命,奔雷大叔该不会还是以前那脾气吧?

    哎哟喂,有点头疼啊!

    和光不像烈月那么粗心,烈月这一路上,因为好几年都没回家了,想到叔叔奔雷,想到洛斯城,满脑子就是赶快到达,他恨不得快马加鞭赶紧到达呢,要不是和光和重华一路上都劝他悠着点慢慢走,要是他一个人的话,这会儿早就到了洛斯城了。

    烈月是真的想家了,固然在都城他的生活也没什么不愉快的,旭阳是个弟控,和光绯云又都是温柔会照顾人的人,他又是准王妃又是身居高位,还是众人仰望的美男子,谁能给他气受?

    可是这

    不一样,他被在都城当成‘吉祥物’闷了三年,别人待他再好他都想家了,想念在洛斯城的幼年、童年生活,想念那些自由自在,被奔雷宠着到处乱窜的欢快日子。

    在烈月心目中,奔雷如兄如父,是他非常重要的亲人,甚至有时候某种程度来说,比旭阳还重要。

    所以,当重华拉着他磨磨蹭蹭的,他都有点心情不爽,怎么能拦着他快快回家呢?

    要不是还有和光、芙蓉两个人插科打诨的,烈月恐怕都要跟重华生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