邮件小说>科幻灵异>贼人休走 > 第七十四章:做贼呢,也是要讲原则的
    李驷是个贼,一个大贼,他偷过许多东西,无论是玉器银货、古董瓷玩还是武林秘典、古籍文墨,他都偷过。

    因此他也去过很多地方,皇宫内院、官家府邸、富商金楼、门派禁地,这些地方都曾有过他的踪影。

    但是去了这么多地方,偷了这么多东西,他最喜欢偷的还是书画。

    而且只要是偷书画,他就会去找一个人偷。

    究竟是谁这么倒霉,会被他这样的一个贼惦记上?

    答案是一个住在雁山湖边的书生。

    而李驷为什么喜欢偷他,那就要从一个很早之前的故事讲起了。

    ······

    八年前,在李驷还没有那么有名的时候,他就曾经去过雁山湖。

    那时,他的口袋里只有三枚铜钱。

    三枚铜钱能够干什么呢,能够买三个馒头、喝两壶水、或者吃一碗加了些菜叶面条。

    但无论是选择这三者中的哪一个,都代表着,你吃了这顿,就没有下顿了。

    所以为了自己的肚子考虑,李驷决定去偷些东西。

    但是雁山湖就这么大点地方,根本就没有几个富贵人家,更没有什么可以作为他的目标的富贵人家。

    于是在七拐八拐之下,李驷最终来到了一间临近城郊处的小别院里。

    那别院不大,但布置得却是相当雅致。

    院中,红漆涂得回廊打扫得很是干净,几乎一尘不染,将手放在上面的时候,会有一种干燥的木漆特有触感。

    回廊的两旁,山石花草排列有序,一颗花树种在庭院的正中央,上面的花枝将开未开,是还散着淡淡的花香。

    心中默念了几句勿怪勿怪。

    李驷便偷偷地溜进这别院里,四处闲逛了起来,此间的主人似乎不在,所以房子里很是安静,一点旁杂的声音都没有。

    但是东西也很干净,整间屋子里除了一些家具和摆设之外,就几乎什么都没有了,根本没有什么好拿的物件。

    最后,李驷是在一间书房前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那该是一间书房,因为那里面摆满了书画,画轴堆得到处都是,有得摆放整齐,有得则是七零八落地散在地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