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剑村里这几日闹哄哄的,起因是上城的王北洛带回来的城里的传单。黑色的底子,上头用粉红的大字和花里胡哨的字体,写了个“玉足大赛”,而描述地点的文字——写的是镇上的“明珠广场”,见的次数多了,也能认出来。不过赤厄阳几人文化水平有限,剩下的,也看不太分明了。然而“玉足”二字,对于几人来说实在有些风雅得不能理解,反复咀嚼了几回也不得要领,于是派小小的艾什莉拿着传单跑去问李玉驼。艾什莉一路跑一边“爹爹”“爹爹”地喊着,摔了跤,爬起来也不哭,抹抹脸上的泥印子又横冲直撞地扑到李玉驼怀里。虽说不是亲生的,李玉驼却十分喜欢这个小娃娃,每日教她读书认字,好不愉快。“爹爹,这是什么字?艾什莉看不懂。”李玉驼拿起传单,一个个地指着教艾什莉认了:“玉、足、大、赛。”“爹爹,这是干什么的呀?”“娇娇,这是男子比脚的比赛。”艾什莉年幼的小脸透着疑惑:“那怎么比呀!”李玉驼抱着艾什莉宠溺地摇了摇:“我们女子不用这么早就了解这些事情,让你缙云妈妈问村长去。”

    艾什莉回来传了话,三人面面相觑。于是跟村长云无月有些关系的缙云收拾收拾出门了。过了半个时辰,缙云拿着一篮水果和一本小册子走进了家门。艾什莉眼疾手快,从篮子里抓起一个苹果就要跑,被赤厄阳拎起来打了下屁股,一转眼又跑了。后头的李昂催着她洗干净了再吃。

    孩子走了,几个男子钻研起这本小册子来。“玉足者,男子之美足也。以健康、厚实者为上,以其肤色、粗糙度、指甲之颜色为考察标准…”赤厄阳一边看,一边偷摸着瞧自己的一双黑脚,心中有些不甘与酸涩。毕竟他是魔,外形这一处与人类相比总是有些不同的。缙云一向蕙质兰心,知道自家大姐对她们常常是刀子嘴豆腐心,拍拍他的肩说:“大姐,你不要发愁,我听村长说这是有魔界赛道的,大姐你好好准备,到时候一定也能取得个好名次。”赤厄阳听了,脸上的阴云一扫而空。李昂提议说:“不如我们都把鞋子脱了,就地瞧瞧我们几人的脚,看看怎么护理。”于是几人齐刷刷地把鞋脱掉了。大太太赤厄阳身为魔族,一双大脚又厚又黑,是在座几人中鞋码最大的。血脉突出,其中流动的血液隐隐发着红光。缙云和李昂还是头一回看到这样奇异的大脚,一个两个都定住了。赤厄阳见二人都看呆了,不禁有些骄傲:“漂亮吧,这就是我族高贵的血脉!”李昂对赤厄阳竖起了大拇指。“看看二妹的。”于是众人的视线又转移到缙云的双脚上。“缙云姐好一双肉脚儿!”李昂赞叹道。只见缙云的脚,形状柔美而有肉,由于部落中常年光脚行走,脚底已结了肉肉一层均匀的茧子。二人看了,心中皆惊讶赞叹。“二妹,我看你这一双脚简直妙极了,人家一看你这脚上的茧子便知你是个顾家的!就是这茧子得磨光一些,脚指甲涂上亮油,再保养得嫩滑些,保管能得个‘惠’的称号。”赤厄阳心情好,难得说了一回好话。“姐姐说笑了。”缙云也是头一次对别人展示自己的脚,以往因着未能嫁人,参加这种比赛只怕失了良家男的面子,对于这玉足大赛常常只是耳闻而未曾有机会一见。如今嫁了玉驼,才有机会放心地把自己的脚放在大庭广众下展示。

    “不说了,看看李昂妹妹的吧。”于是几人的视线又转到李昂的双脚上。李昂由于是异族人,肤色比古剑村里的要白上两个度。然而由于几年前的艰难迁徙,还是在脚上留下了不少大大小小的伤痕,玉驼见了一定要心疼的。然而既然要参赛,带着一脚的伤痕的确是有些不太好看了。三人都有些犯难。李昂忽然灵光一现:“不如我们沿着这疤痕文上点东西,这样就既能遮疤,又能漂亮了!”“是了,是了!还是李昂妹子聪明!”缙云拊掌赞叹。于是众男叫来了李玉驼。李玉驼看着李昂的脚,既心疼又怜惜。思考了一会,说:“若要文上的话,便再也洗不掉了,日后要有了其他喜欢的图案,要改还是有些麻烦。不如我为你画上去。”李昂点头称是。于是众人一起到了李玉驼的书房,各搬一张小凳围坐在一起,李昂则坐在稍高的凳子上。艾什莉见众人聚在一起,也跑了过来:“爹爹是不是要写字?艾什莉来给爹爹磨墨。”于是从柜子里拿出墨块给李玉驼磨起墨来。“三夫人想画点什么?”李玉驼微微倾身,问李昂道。李昂有些羞,一张俊脸染上些粉黛:“夫君画什么,我都喜欢。”李玉驼也不应答,只点点头,一双杏眼含笑看着他。李昂扭过头去,帕子遮住上扬的嘴角,耳尖却已红了。缙云看二人甜蜜的样子,虽有些酸涩,更多却是开心的。为家里开枝散叶,是他们男人的荣耀。赤厄阳只觉得心中酸得有些发苦。

    李玉驼朝缙云招招手:“二夫人,还缺一个颜色,来为我磨墨吧。”缙云应了一声,拿起墨块,转头却放到了赤厄阳的大手中。赤厄阳本低着头,手中却忽然多出了一个墨块,震惊之余抬头看缙云正微笑看着他——“二妹,你…”又看看李玉驼,“我…我不会…”赤厄阳生怕自己的大掌把柔软的墨块捏碎了,只傻傻地捧着,在李玉驼的眼里显得格外可爱。“大姐,让夫君教你吧。”